规范工作行为加强效能建设
甘肃新闻网3月27日电(于成哉 景录德) 今年,甘肃肃州区机关工委把推行工作禁令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所属各总支、支部推行工作禁令制度,积极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部增进干群关系。
甘肃肃州区机关工委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机关作风,要求所属各总支、支部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一些切实可行、容易操作的限制性工作禁令,使工作禁令更具操作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区法院结合去年干警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出台了《关于严禁干警接受当事人宴请及娱乐消费的暂行规定》和《禁酒的规定》即: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接受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宴请;严禁身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对参加吃请者,发现1次处以消费总额2倍的罚款,并在全院大会检讨;发现2次者,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得评先授奖,属中层领导的降一级使用;三次以上者,限期调出法院。
据悉,区检察院则根据本部门业务实际制定了《肃州区检察院党组对班子成员的“十条要求”》即:“认真学习;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表率作用;注意个人形象;十分注意办案纪律;注意工作方法;互通有无,畅所欲言,形成浓厚的民主氛围;注意与主要领导的配合;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注意团结协作”。并向全院干警发出“自觉维护好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形象”的倡议,即:“讲政治,加强政治意识;讲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讲正气,塑造良好品格;讲自律,倡导廉洁新风;讲奉献,创造性地工作;讲大局,强化服务意识;讲团结,形成工作合力;讲道德,塑造良好形象”。
该区发改委制定了“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各自为政、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失职渎职、严禁干预招投标、严禁公车私驾”的六条工作禁令。这些工作禁令的推行,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保持了机关的良好工作秩序。
(来源:肃州区委宣传部)